【喜讯】我校新增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来源:   信息日期:2019-10-15 16:19:07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联合下发《关于批准新设湖南大学哲学等33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05号),我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申报的“生物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设立,学校“双一流”建设又取得一项一重要成果。至此,新疆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总数达到12个,覆盖了学校现有的大部分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我国博士后制度始于1985年,是由诺贝尔奖获得者李政道先生倡议、并借鉴了国外博士后制度和培养年轻高级人才的经验建立实行的。博士后制度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我校打造高层次优秀人才培养平台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平台的重要举措。2019年4月,接到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学院进行申报,相关学院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把关,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保证了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获批的“生物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主要依托自治区重点(高原)学科——生物学,该学科是我校“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新疆特殊资源开发利用研究”的主要学科方向之一,目前是新疆大学一流学科群建设学科之一,建有自治区一流的教学、科研平台,学科队伍学风严谨、科研成果突出,拥有年龄、学历结构合理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教师。

“生物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申报成功,标志着我校办学层次的进一步提升,为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和人才储备带来了新的机遇,为学科建设提供了新的平台和动力,也为我校博士后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学校将严格按照人社部、全国博管办关于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大博士后工作力度,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中的作用,为学校推进“双一流”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来源:教师工作部、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