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新疆大学党委公告

来源:   信息日期:2025-04-08 1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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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

新疆大学党委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于2025年4月3日至6月20日对新疆大学党委开展常规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监督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巡视定位,聚焦新疆大学党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政治建设情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教育领域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聚焦国家、自治区战略需求,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结合巡视,着力发现青少年“筑基”工程实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新疆大学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由新疆大学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邮政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A366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信箱:巡视组在新疆大学红湖校区西大门、科技楼前、家属院门前,博达校区1号教学楼前、行政楼前、西苑餐饮广场门口,友好校区东院崇能楼前、西院图书馆前、北院家属区内,巡视组驻地伊力特酒店等23处设置联系信箱。

联系电话:0991—4512600,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每日10:00至19:30。受理信访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

巡视期间,巡视组还开通了“码上巡视”问题反映和举报平台,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巡视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

2025年4月3日